浙江省危险废物“趋零填埋”三年攻坚行动方案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《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》

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:

    为贯彻落实《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》(浙政办发〔2021〕53号)要求,深化全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推进危险废物“趋零填埋”,我厅制定了《浙江省危险废物“趋零填埋”三年攻坚行动方案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,抓好落实。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

2022年10月25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